□記者段偉朵
  閱讀提示|中招考試臨近,不少學校會給考生徵訂考前必備的教輔材料,為的是考生能在中招考試中取得好成績,可如果學校給孩子們徵訂的教輔是盜版的,那好事就變成了壞事。近日,記者從洛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獲悉,伊川縣直中學為學生們徵訂的上千套教輔竟是盜版的,現已立案調查。記者對此也進行了走訪瞭解。
  事件
  學校為學生徵訂的1057套教輔涉嫌盜版
  5月9日上午,洛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聯合洛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來到伊川縣直中學進行檢查,根據舉報,學校涉嫌給九年級學生髮放盜版圖書。
  “我們到九年級幾個班進行了走訪,孩子們手裡都有一套這樣的圖書。”昨日,洛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負責人告訴記者,這套圖書名為《河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說明與檢測(2014)》,由大象出版社出版。“拿到圖書後,肉眼就能看出與正版不同,字跡比較模糊,印刷也比較粗糙。”
  據瞭解,學校為全校九年級學生都發放了這套教輔,共計1057套,每套8冊,均由學校從鄭州奪冠教育公司訂購。
  回應
  不知道教輔為盜版,尚未收取學生費用
  12日,經省新聞出版局對樣書進行鑒定,得出結果:這批圖書屬於侵權盜版圖書。
  對於使用盜版圖書一事,負責與圖書公司交接的該校教導處的一名副主任說,今年3月底,鄭州奪冠教育公司的劉經理主動與校長取得聯繫並推薦他們的書,且保證這批圖書是正版書籍。4月初,學校向該公司訂購了1057套,每套8本,54元。4月27日至5月9日,這批圖書先後送達學校,併發放到學生手中。
  “我們並不知道這批圖書是盜版書籍,目前還沒有向學生收取費用。”該副主任坦承,收取圖書時,他並未查驗過鄭州奪冠教育公司是否有相關出版物的發行資質。
  說法
  學校未審核出版公司發行資質,應負責任
  “對於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印刷、發行中的不規範和違法違規行為,一旦發現,將嚴厲查處。”洛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負責人介紹說,給學生們購買教輔,學校有義務審核與其聯繫的發行公司是否有相應的發行資質。“據調查,奪冠教育公司是沒有相應的發行資質的,學校就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學校發放盜版教材,首先侵害了學生的正當權益。”洛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負責人介紹說,這批圖書單套價格為57元,而盜版圖書的定價則為54元,如今教輔剛剛發放就被查處,學生們還沒有來得及繳費,如果這件事情沒有被查處的話,學生們將掏正版的價格買盜版的書。
  據瞭解,目前,洛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已將此事上報省掃黃辦,該案件正在做進一步處理。  (原標題:中招臨近,盜版教輔“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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